一、申請企業應在“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”(https://tsm.miit.gov.cn)注冊登錄,在該系統上填寫表單,并提交申請。
二、省通信管理局對申請企業提交的網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、預審查,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備的,于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者一次性告知企業需補正的全部內容。申請企業需詳細閱讀各表單及附件的審批備注,按照備注要求認真修改并盡快提交。
三、申請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備的,且符合受理條件的,省通信管理局通過“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”發放《受理通知書》;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將發放《不予受理通知書》。
四、省通信管理局對在“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”中受理的申請材料,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查,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,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。
五、申請企業按照通知要求,持予以批準通知書和授權委托書(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打?。┣巴≌辗罩行拇翱陬I取許可證或不予批準通知書。領取時,企業需提交用于存檔的紙質申請材料(與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的電子材料一致)。
注:依據《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五條,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,電信管理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,給予警告,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