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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》、第292號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,經營電信業務,必須依照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。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,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。否則,就屬于非法經營,并將面臨相應處罰。
經營電信業務,必須依照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。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,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。 那么怎么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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